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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业务办理指南

时间:2016-11-11   作者:兴银基金

一、 提交资料

1.本人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交易业务申请表》; 

3.加盖银行业务章的划款凭证。

 

二、 注意事项

1.本表必须用黑色水笔填写,涂改无效。投资者必须保证填写信息的准确、完整、清晰,如因此信息填写原因引起的交易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本表中的申请金额或份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3.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的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以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受理的交易申请自动视为下一交易日的申请。

4.投资者当日的认(申)购资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否则当日交易申请无效。 

5.投资者如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业务,需当事人双方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投资理财中心签订授权委托书。 

6.投资者T日提交的业务申请,可于T+2日通过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本公司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