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独立董事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公开遴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如下: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基金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二)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基金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从事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等工作5年以上;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五)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公司诚挚邀请国内的专家、学者参与应聘,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于2022年10月21日前邮寄至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本公司将发函与之联系或约见。聘任与否,应聘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邮寄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1幢5楼 兴银基金办公室 陈女士 收
联系电话:(021)20296211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