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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基金廉洁从业告知书

时间:2022-09-20   作者:兴银基金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选择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您提供金融相关服务!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清廉金融环境,现将我公司关于廉洁从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告知您,请您知悉并监督执行:

一、廉洁从业基本规定

(一)我公司在开展公募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1.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2.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3.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4.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5.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公募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公募基金经营机构依法制定的内部规定及限定标准,依法合理营销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不以下列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1.直接或者间接以上述第(一)项所列形式收受、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利益;

2.直接或者间接利用他人提供或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谋取利益;

3.以诱导客户从事不必要交易、使用客户受托资产进行不必要交易等方式谋取利益;

4.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所在机构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5.违规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6.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三)不以下列方式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公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

1.以不正当方式影响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决定;

2.以不正当方式影响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人员工作安排;

3.以不正当方式获取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内部信息;

4.协助利益关系人,拒绝、干扰、阻碍或者不配合监管人员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

5.其他干扰公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监督管理、自律管理工作的情形。

  (四)在开展投资交易业务过程中,不通过以下方式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1.利用他人提供或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2.侵占或者挪用受托资产;

3.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账户之间输送利益;

4.以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价值的价格进行交易;

5.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持券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影响证券、期货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交易量;

6.让渡资产管理账户实际投资决策权限;

7.滥用交易佣金分配权利,向租用交易席位的证券、期货公司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输送利益;

8.代表投资组合对外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过程中,不按照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投票;

9.直接或间接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的方式输送利益;

10.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举报途径

如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员工违反上述行为,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1.电话举报:40000-96326

2.信件举报: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N1座5层

邮政编码:200120

收件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全体员工一如既往地用心、用情、用智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共同建设清廉金融文化,持续与您“同兴业、共成长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0日